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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严义明致函高法敦促受理光大“乌龙事件”

2013年10月09日 07:3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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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证券“8·16乌龙事件”已过去一个多月,尽管证监会明确表示,投资者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造成的损失,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投资者索赔的情况并不乐观。率先接受诉讼请求的广州和上海两地法院日前分别作出了“驳回起诉”和“尚需研究”的决定,这导致光大乌龙事件诉讼案被迫搁浅。昨天,维权律师严义明致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恳请其督促下级法院尽快受理、审理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

  严义明在信中指出,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李女士,委托他代为提起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诉讼向光大证券索赔。9月2日下午,严义明向光大证券注册地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当日法院已将起诉材料收下,但表示是否予以正式立案审理,尚需要进一步讨论研究,会尽快给予答复。9月9日上午,静安法院法官致电严义明,其表示该案件较为复杂,就此案如何受理、审理,法院系统内部正进行沟通研究,需要一点时间。

  严义明表示,从9月2日至今,已达22个工作日,静安法院却迟迟未予以立案受理。法院的消极态度,既违背了“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的法律规定,也有悖于“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严义明指出,证监会已经于8月30日发布公告,认定光大证券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此时法院若还以需要前置程序为由拒不受理该案,便有故意维护利益集团的嫌疑。

  严义明表示,光大证券“8·16事件”是我国资本市场极端个别事件,影响极大,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数量众多。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证监会、中小股东、律师都动起来了,唯独法院缺位了。法院不应在社会需要公平正义的关键时刻缺位,因此向最高院院长致函恳请其督促下级法院尽快受理、审理光大赔偿案,还市场及中小投资者以公正。记者 吴琳琳 齐雁冰

【编辑: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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