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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科技巨头“中招” 联想遭美方“337调查”

2013年10月23日 10:1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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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21日对中国联想等7家企业生产的光驱产品发起“337调查”,以确定这些产品是否侵犯美国公司专利权。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10月22日)致电联想相关负责人,联想方面回应称对此事并不知情。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发表声明说,涉案产品主要是台式机、笔记本电脑、DVD机、蓝光播放机、CD机和游戏机等含有光驱的产品。这项调查涉及中国联想和联发科技,韩国LG和三星,日本任天堂、松下和东芝等7家企业。

  声明还称,美国光学设备公司今年9月3日提出申诉,指控美国进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上述含有光驱的产品侵犯了该公司专利,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启动“337调查”,发布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

  美国所谓“337调查”最早得名于 《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337调查”不仅监督国际贸易,也管控美国国内的州际贸易,因此执法对象不仅是外国企业,也涉及美国本土企业。

  “上述案件中,美国光学设备公司以受害者身份提出调查,事实上是贸易战的一种措施,类似于反倾销,包括联想在内的上述7家企业都是其竞争对手,被起诉公司应该采取积极回应的措施,举证自己没有侵权。”美国诉讼律师郝俊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据了解,根据有关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启动“337调查”后,该机构必须在45日内确定终裁的目标时间,并尽快完成调查,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内作出裁决。如果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了第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

  今年以来,美国已多次对中国产品发起“337调查”,包括华为、中兴和三一重工在内的多家中国企业被指侵权。

  中国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郝俊波认为,一旦调查结果显示有风险,或处以罚款,或禁止进口,将会对我国出口企业不利。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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