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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子公司通道业务门槛将提高 告别野蛮生长

2013年11月28日 09:00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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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曹淑彦

  去年11月首批基金专项子公司获批至今已经历一年的“野蛮”增长,5000亿元规模只差“临门一脚”。然而就在此时,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加强专项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这意味着基金子公司将需要加强业务风险控制,通道业务门槛或提高。

  告别“野蛮生长”

  为规范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加强风险管理,促进该项业务健康发展,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专项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基金业协会表示,今年以来,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迅速。据统计,截至2013年9月底,共有41家子公司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模约为4600亿元,其中主要为专项资产管理业务。鉴于该项业务处于起步阶段,基金业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业务特点,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制定《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坚持稳健、审慎的经营理念,合理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上海证券首席基金分析师代宏坤[微博]表示,从《通知》内容可以看出,出发点是为了基金子公司业务健康规范,对于基金子公司而言是件好事。基金子公司经过一年多发展,已经有41家,也具备一定规模,目前有必要对其风险管理给予提示,从而使子公司在经历“野蛮生长”之后进入健康化发展的新阶段。

  “总体来讲,《通知》从原则出发,适合子公司环境,也满足了子公司灵活性需要。”业内人士表示。

  通道业务门槛或提高

  业内人士认为,《通知》从原则出发,对合规性进行要求,并不会对基金子公司业务产生限制。不过,子公司的通道业务方面,需要提高业务门槛,不能完全依赖于渠道。

  代宏坤表示,《通知》要求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的机构要对项目进行筛选、审慎调查等,基金公司可能会加强子公司的风险管理。总体而言,这对子公司业务发展影响不大,对于其引导较为重要。

  基金子公司有关人士表示,该公司实际上一直按照《通知》内容进行要求的,例如《通知》规定,各机构应当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防止片面追求项目数量与管理规模而忽视风险的短期行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合规教育。该公司在考核上,注重中长期角度,而不是为了短期利益;《通知》要求,根据单一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委托人书面指令进行投资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应当要求委托人书面承诺委托财产来源和用途的合法性,并对根据其指令实施的投资行为承担相应风险;要求机构加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流动性管理。该公司以前也会要求客户填写调查问卷。

  然而,对于客户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反洗钱方面,该人士表示,基金公司子公司能力或许有限,只能够做到提示客户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或者在“基信”合作中,要求信托是合理合法融资获得的资金,但是子公司自身很难判断背后实际资金来源是否合法。

  目前一些基金子公司主要依赖于银行等渠道从事通道类业务,《通知》提出,“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的机构特别应当建立合作方以及项目遴选机制,明确遴选标准和程序,对项目进行独立尽职调查,不得完全依赖合作方的推荐和调查。”有业内人士分析,这强调了子公司独立尽调的责任,但是并不意味着子公司不能依托第三方来获取、筛选项目,因为当前环境下,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的机构协助。此外,子公司今后要建立合作方以及项目遴选机制,明确遴选标准和程序,这意味着,子公司对于通道业务应当设立明确的标准,不能所有金融机构的项目都随便做,相当于对通道业务提高了要求。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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