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重启IPO靴子落地引关注 短期利空长期利好

2013年12月02日 09:16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牛影子还没有看到,北极熊就来了!”昨天,不少持股的小散们在股吧中议论,“估计周一股市又会是一片哀叹,不过迟早都要来,靴子终于落地了。”刚刚过去的周末,证监会密集公布新政,市场在等待近1年后,关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艰难问世;证监会同时宣布重启IPO,并预计明年1月份将有50家企业陆续上市。今天,沪深两市如何消化这一重大消息,将成为资本市场最令人瞩目的事件。

  专家:短期利空长期利好

  “坏了,我股票还是满仓,明天恐怕逃命不及了!”一位股民懊丧地留帖抱怨,“市场刚刚喘口气,就迫不及待地发新股。市场制度还不完善,任何扩容都是对市场残酷的掠夺……”的确,近期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曾一再强调:重启IPO必须与体制机制改革相结合。而由于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新股发行向“注册制”转变,市场普遍判断,IPO重启恐怕还有一段时间。

  出乎多数股民和业内人士的意料之外,11月最后一天,证监会少见地在周六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市场公布了重启IPO的消息。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李永森教授告诉记者,50家企业明年1月将陆续上市,客观上对资金面是一大利空,短期内将对投资者的心理层面产生冲击。“但是,很有可能市场的低点也就在最近几天,真正到IPO重启时,市场或已消化掉利空因素,逐渐趋于稳定。从长期来看,证监会公布的新股发行改革意见,将对新股质量的提升有重大推进,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将构成长期利好。”

  “一个没有融资的市场是残废的市场。”中信建投分析师刘杨认为,从这个意义上说,IPO重启是长期利好消息,但是短期内,可能会造成大盘股指低开,随后展开激烈争夺。据他分析,对券商和银行股来说,由于券商储备的上市项目终于可以启动了,对这两类股票将是利好消息,一些券商股近期也出现了大资金进入的迹象。而对创业板和中小板盘股票,则可能更多意味着利空。

  证监会:留下的都是好企业

  记者注意到,证监会发言人邓舸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市场也有观点认为,经过长期停发新股及财务专项检查,“目前留下的在审企业都是好企业”。据邓舸介绍,股市设立以来,已经历8次新股发行暂停、7次恢复发行。前7次恢复发行后的首个交易日,上证综指5次下跌、2次上涨。从实际情况看,恢复新股发行并不决定股市中长期走势,股市运行主要由当时经济基本面和宏观政策所决定。

  昨天,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祁斌在“第五届全球PE(私募股权投资)北京论坛”上公开表示,IPO重启和证监会新股发行改革办法的出台,“肯定对PE行业是一件好事。同时我觉得它对于资本市场本身也是一件好事,因为它激发了市场的活力”。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相关数据,目前,排队申请发行的企业累计已达到760多家,证监会将按申请企业的排队顺序依次安排审核。预计完成760多家企业的审核工作,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而新股发行节奏的市场化,并不意味着目前已通过发审会的80余家企业马上就全部发行完毕。

  据了解,已通过发审会审核的企业,需要按照新的改革意见对申报文件作出必要的修改,并履行相关程序,2014年1月31日前,完不成上述工作的过会企业还需要补充最新财务数据,提交2013年审计报告。企业和承销机构也需要寻找合适的发行时间窗口。部分通过发审会的企业由于中介机构正被立案调查,无法取得核准文件。

  投资者:今后须自主判断

  昨天,多位专家和机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股发行日益趋向市场化,在此次新股发行机制的改革意见中,有一点须引起投资者格外关注:今后,监管部门和发审委将只对新股发行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不判断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改由投资者和市场自主判断。

  不少投资者表示,今后须要对自己的“钱包”负起责任来,不能简单认为,新股就一定具有高度的投资价值。而对券商等保荐机构来说,更是要把好股市“入门关”,因为,证监会将加大对业绩“变脸”的处罚力度。确认上市公司业绩“变脸”,证监会将立即暂不受理相关保荐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新股发行体制越来越趋向市场化了,证监会正在将权力逐步下放,同时也将责任下放,这是明智之举。”李永森教授告诉记者,因为监管部门人再多、效率再高,也不可能比股票的承销商更加了解企业,此次改革意见强化了中介机构和上市公司自身的责任。“这就是要改变以往的局面:中介机构只是想方设法地推送企业上市,上市之后就可以分享胜利果实。而今后,中介机构也必须负起责任,选取真正质量好的企业上市。”

  新闻延伸

  为投资者利益出组合拳

  刚刚过去的周末,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一起“落地”的,还有3个重要文件:《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借壳上市审核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等一揽子监管政策。

  市场人士分析,上述3个文件同时颁布,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市场重启IPO保驾护航,但效果如何尚待观察。

  银华基金研究部分析认为,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本工具,优先股制度具有极强的特殊性。短期而言,“IPO重启+优先股试点”,对于券商来说是最直接的利好;此外,银行、建筑等可能试行优先股的行业也会得到估值提升。而对于现金分红机制,更是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培育市场长期投资理念出发,督促公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规范现金分红行为,强化其现金分红承诺与执行的一致性。此外,目前借壳上市条件低于IPO标准,而监管新政要求:借壳上市条件与IPO标准等同,有利于遏制市场对绩差股的投机炒作,从根本上减少内幕交易的动机,形成有效的退市制度。窦红梅

【编辑:于恋洋】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