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优先股发行审核采用简便的特别程序
中新网12月13日电 据证监会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发审委会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规定的比普通程序更为简便的特别程序,审核优先股的发行申请。
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优先股的,将按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审核。(中新网证券频道)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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