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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有优先股发行意向公司可开展相关准备工作

2013年12月13日 17: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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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2月13日电 据证监会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证监会今日就《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表示,有发行意向的公司可以抓紧开展相关准备工作。

  证监会将根据社会各界对《办法》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办法》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办法》正式实施后,将及时发布配套的与申报材料相关的信息披露规则,以方便发行申请公司准备申报材料。

  此外,符台优先股试点范围的公司在报送材料之前还需履行修改公司章程、通过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大会等相关内部程序,有发行意向的公司可以抓紧开展相关准备工作。(中新网证券频道)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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