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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不分红记诚信档案 未整改达标不得再融资

2013年12月27日 16: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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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2月27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站消息,国务院今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对不履行分红承诺的上市公司,要记入诚信档案,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不得进行再融资。

  《意见》中明确表示,引导和支持上市公司增强持续回报能力。上市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盈利能力,主动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安排和承诺。对不履行分红承诺的上市公司,要记入诚信档案,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不得进行再融资。独立董事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表明确意见。

  建立多元化投资回报体系。完善股份回购制度,引导上市公司承诺在出现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等情形时回购股份。研究建立“以股代息”制度,丰富股利分配方式。对现金分红持续稳定的上市公司,在监管政策上给予扶持。制定差异化的分红引导政策。完善除权除息制度安排。

  发展服务中小投资者的专业化中介机构。鼓励开发适合中小投资者的产品。鼓励中小投资者通过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基金管理人应当切实履行分红承诺,并努力创造良好投资回报。鼓励基金管理费率结构及水平多样化,形成基金管理人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一致的费用模式。(中新网证券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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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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