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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IPO注册制不等于发行不受控

2014年01月07日 11:12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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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O注册制自从公布以来,市场人士意见不一。今年初以来,28家公司先后获批IPO将于近期申购,对A股短期压力不容小视,本周一沪深A股继续暴跌,可见一斑。

  “实施注册制改革后,A股市场市值或将缩水一成”。安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高善文在出席2013年底资本创新年会时预言,已被其言中。2014年短短几个交易日,沪指累计下跌3.32%,深成指跌幅3.73%。

  高善文认为,审批制的特点是,股票的供应受行政审批的控制,注册制下,股票供应是由企业自主决定;从审核制过渡到注册制,意味着市场上的股票供应在一段时间内将大量增长,会导致A股整体市值缩水10%或略多。

  “注册制不能拯救中国股市,注册制推行更应该循序渐进,不能操之过急,不能不顾实际情况人为推动注册制设立”。对此,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主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秘书长曹文炼提出反对意见。

  曹文炼认为,从美国经验来看,注册制的设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资本市场法治体系较为完备、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惩治较为到位、良好的退市机制和投资者健全的保护机制,这四者中国股市都还较为缺乏。在中国目前法律环境下,实施更为宽松的注册制,对资本市场而言未必是一种福音,对投资者而言可能是灾难开始。

  “新股审核条件放宽,上市更容易了,但注册制不应该等于发行不受控,不考虑股市承接能力”。昨日,武汉一位私募人士陈先生认为,在目前市场患扩容“恐慌症”前提之下,新股上市也要适当考察老股民亏损现状,走得太快,从而给市场造成过大冲击。(肖年红)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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