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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虚构公司设置股票投资连环诈骗陷阱

2014年01月07日 14:20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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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欺诈陷阱】

  “您2006年购买的某公司股权已被位于西安高新区该公司收购,现仅需重新购买‘中国阳光产业控股公司’一万股(4.9元/股),就能把某公司股票转化为‘中国阳光产业控股公司’股票,并于年底在海外上市。”近日,福建的吴先生接到一自称是“中国阳光产业控股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说是通过“股权置换”可购买即将在美国上市的股票,并向吴先生提供了办理股权置换事宜的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以及购买股份的汇款账号等资料。并表示“为了吴先生好”,多次电话催促提醒吴先生尽快将股权认购款汇入该账户。

  【谨防上当】

  吴先生较为警惕,向陕西证监局询问中国阳光产业控股公司的行为是否真实、合法。陕西证监局收到吴先生的信后,第一时间告知其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诈骗,及时制止了损害后果的发生。

  【原形毕露】

  “中国阳光产业控股公司”是个什么样的公司呢?经调查发现:“中国阳光产业控股公司”在国家、省、市工商部门均无任何注册登记资料,公司网站接入地和域名注册商均在境外,为非法网站,网站上宣称的公司住所地也并不存在。股票认购款收款账户的开户行在浙江省某市,而开户人刘某为贵州人。

  【案件警示】

  显然,这是一个不法分子精心设置的股票投资诈骗陷阱。与以往的证券投资诈骗相比,该骗局呈现出两个值得警惕的新动向:一是虚构公司并利用虚假网站进行宣传,利用电信网络所具有的远程型、虚拟性、隐蔽性特点设置诈骗陷阱,使得投资者更难识别真伪;二是针对“原始股”投资者设置连环骗局,利用“原始股”投资者急于挽回损失的迫切心理,打着“股权置换”的幌子再次行骗。

  陕西证监局提醒广大投资者,由于电信手段具有远程性和隐蔽性,很多不法分子诈骗投资者钱财后卷款潜逃,人去楼空,投资者发现上当受骗后,往往很难进行追责和维权。广大投资者应提高警惕,增强识别、抵制、防范各类涉及证券电信诈骗活动的能力,尤其是对不认识的电话、邮件、网络宣传、推销的以“股权置换”、“海外上市”为噱头的“天上掉馅饼”式的“投资机会”,多一分怀疑,少一分侥幸。投资者应自觉抵制“高额利润”、“一本万利”等暴富心态的诱惑,树立“健康、稳定、客观”的良好投资心态。面对形形色色的电信推销,投资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牢记“六个不要”:不要轻信、不要理睬、不要回复、不要贪图便宜、不要轻意泄露个人信息和银行存储信息、不要轻意转账或汇款。当投资者难以准确辨别投资信息真伪时,可向正规证券经营机构咨询核实。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为公安机关及时侦破创造有利时机。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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