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股发行将抽查询价路演过程
2014年01月14日 10:33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继上周五证监会表示拟对首发公司发行承销过程进行监管后,12日夜间证监会又紧急发布《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将对发行人的询价、路演过程进行抽查,发现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路演推介过程中使用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的,中止其发行,并依据相关规定采取监管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
措施明确,如果发行人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风险公告内容至少包括:比较分析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的差异及该差异对估值的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作出投资决策。
不仅如此,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还将对网下报价投资者的报价过程进行抽查。发现网下报价投资者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的,证券业协会应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公布,禁止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询价。主承销商允许不符合其事先公布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和配售的,证监会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编辑:黄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