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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获新进展 提管辖异议被驳回

2014年02月13日 07:2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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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关注的光大证券“8·16”乌龙指内幕交易案目前再获新进展。记者昨天获悉,有关光大证券诉讼管辖权悬念已经解除,光大证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法院驳回。

  据了解,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月10日裁定被告光大证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能成立,并驳回管辖权异议。在此之前光大证券曾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16”内幕交易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指定管辖的通知》中同时指定了38个法院,未明确规定法院管辖个案的规则,与《民事诉讼法》中被指定管辖的法院应当是确定的有关条款相悖。

  此外,光大证券还以原告住所地不在上海,不属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辖区为由,提出上海二中院管辖案件的法律依据不足。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给出的驳回理由显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16”内幕交易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指定管辖的通知》,对于光大证券“8·16”内幕交易事件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指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管辖,故本院受理和管辖本案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

  二级市场方面,光大证券盘中突然直线拉升,带动券商板块整体走强。截至尾市收盘,光大证券收报8.69元,当日涨幅3.95%。(记者敖晓波)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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