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超日债无法兑付成国内首例违约债券 股票续停
中新网3月5日电 今日*ST超日(002506)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流动性危机尚未化解,“11超日债” 第二期利息无法全额支付,从而成为国内首例债券违约事件。
公告称,“11 超日债”(债券代码112061)于2012 年3 月7 日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 亿元,本期债券存续期限为5年,债券票面利率为8.98%。本期债券至2014 年3 月6 日将期满2 年,第二期利息原定付息日为2014 年3 月7 日,利息金额共计人民币8,980 万元。
公司表示,由于公司流动性危机尚未化解, 通过公司自身生产经营未能获得足够的付息资金;同时,公司亦通过各种外部渠道筹集付息资金,但由于各种不可控的因素,截至目前公司付息资金仅落实人民币400 万元,公司拟于3 月5 日将付息资金划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用于本次债券付息,剩余付息资金尚未落实。因此,“11 超日债”本期利息将无法于原定付息日2014 年3 月7 日按期全额支付,仅能够按期支付共计人民币400 万元。
同时公司还发布公告,因拟披露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年2月19日下午13:00开市起停牌。因公司重大事项需继续核实,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中新网证券频道)
【编辑:陈鸿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