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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审会重启在即 老股转让政策或有调整

2014年03月18日 07:34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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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人士表示,在下一阶段的IPO中,对于超募的限制将有所放松

    ■本报见习记者 乔誌东

    “按照以往的经验来看,发审委在启动前四至五天应该会公布委员名单和具体的审核项目,而且拟上市公司必须提前进行信息的预披露。但是到现在官方还没有正式公布上述事项,目前我们也没有接到正式的文书,所以新股发审会在本周马上启动的可能不大。”针对有关新股发审会重启的消息,东海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一位高级经理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但是既然市场已经有了这么强的预期,预计应该会很快,不会等太久。”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第二轮新股发审会启动在即,目前排队的近700家企业或将同时完成预披露环节。此前,证监会副主席姚刚表示,发审会将在3月份启动,但3月份不会有企业发行。

    据记者了解,IPO初审排队企业已连续14周零申报,根据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最新统计数据,目前仍有687家企业在排队等待IPO,其中上交所主板有171家,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有283家,创业板有233家。

    一位拟上市公司的董秘称,经过同预审员的沟通,在下一阶段的IPO中,对于超募的限制将有所放松。不过对于信息披露而言,“这次一个是要求一旦上报就立刻进行预披露,另一个是要求发行人充分揭示风险,在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比较中,也应当充分保持客观,不要夸大自身优势地位或者贬低他人。”

    证监会主席肖钢在“两会”期间表示,过去把募集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强制挂钩的做法不很合理,证监会正在对此研究。

    此前,《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发行人应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合理确定新股发行数量,新股数量不足法定上市条件的,可以通过转让老股增加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新股发行超募的资金,要相应减持老股。

    “老股转让的问题应该会得到调整。”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投资与保险系副教授黄建中此前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老股转让虽然可以缓解IPO超额募集资金问题,但该规则明显有利于强势股东,不利于中小投资者,会增加发行人和承销商设法拉抬发行价、进而实现尽早套现的隐患,并可能加剧上市环节财务造假,特别是虚报利润后“套现走人”等一系列问题。

    针对此前众多投资者反映的市值配售不能互联互通的问题,黄建中认为,在下一轮新股发行政策调整里,市值配售可能不再需要提前全额付款,即变为中签再付款,且沪、深两个交易所在市值配售时可以互认通用。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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