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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打破退市难的壁垒

2014年03月18日 13:13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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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的退市机制必须打破退市难、只进不出以及该退市却不退市的壁垒,这一方面考验监管部门的执行力,另一方面也与退市制度本身密切相关。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常态化的退市机制,笔者以为降低退市门槛才是重中之重。有鉴于此,建议在以下方面对退市制度进行完善。

  一是新股IPO时,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上市公司,一经发现,应责令其退市,并要求其赔偿投资者的所有损失。二是挂牌后出现重大违规行为,对市场产生严重影响,并且损害到资本市场与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同样应该“杀无赦”。其三是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达到三次的,应立即退市。四是连续五年以上不分红,或者上市时间超过10年其累计分红总额没有达到首发融资额的40%,或者上市超过20年累计分红总额没有达到首发融资金额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涨跌幅调整为5%。五是改革财务指标考核办法。每年的保壳大战中,通过资产重组、报表重组、地方补贴实现扭亏的上市公司并不少,其也是僵尸公司、股市“不死鸟”大量存在的一大根本原因,因此,像补贴等产生的收益,不应计入净利润,规定只能计入资本公积。当重组、补贴等无法成为某些上市公司的“救命稻草”时,股市上的僵尸公司必然会越来越少。 ■曹中铭(作者为知名财经评论员)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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