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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别拿优先股当重大利好

2014年03月18日 14:22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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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五下午,证监会宣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基本完成。本栏认为,说优先股是重大利好,可能并不现实,优先股本质上是提高了普通股的杠杆率,只能加大普通股的股价波动,并非对普通股有百利无一害。

  优先股即上市公司为了筹集资金,又不想把超额收益分给更多的投资者,于是想出优先股的办法,即购买优先股的投资者,可以做到旱涝保收,不管上市公司盈利或者亏损,优先股总能按照既定的利率在普通股之前先获得投资收益。如果是一家业绩很好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收益可能要远高于优先股。但如果上市公司业绩不好,那么优先股仍然旱涝保收,普通股投资者可能收益远不如优先股,甚至还要承担亏损的后果。

  一般来说,业绩高速增长的公司发行优先股对普通股投资者比较有利,但如果是业绩稳定的大型蓝筹股,优先股的发行可能还会侵蚀普通股的利润空间。假如某大型银行股股价3.5元,优先股的固定股息为每年8%,那么普通股投资者只有每年分红0.28元才能赶上优先股的收益水平,一旦公司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出现利润下滑,普通股投资者将对优先股感到无比的反感。因此,本栏认为优先股的推出对于股市的影响最多属于中性,说是重大利好,有种喊口号的感觉。周科竞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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