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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要把握好“黄金平衡点”

2014年03月25日 10:13 来源: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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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取消了原来关于优先股可转换为普通股的规定,以回应投资者的呼声。尽管这样的安排会大大降低优先股的吸引力,但是资本市场的改革正是在这样的“一进一退”之间向前推进。

  去年12月份,证监会就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反映最多的意见就是“取消优先股可转为普通股的规定”,理由是如果可以转换为普通股,优先股的发行将导致新一轮的“大小非”,给股市带来扩容压力。

  证监会发布的信息显示,在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共有429份意见是针对关于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的规定的。其中,个人投资者427份。意见认为,可转换优先股可能会成为新的“大小非”,摊薄普通股权益,导致普通股二级市场价格下跌。为此,部分投资者建议禁止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或延长禁止转换的期限。

  事实上,优先股可转换与否对二级市场的影响并无太大差别。如果优先股不可转换,其票面股息率就要升高,这势必增加优先股的发行成本,导致公司供普通股股东分享的利润减少,进而对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利。

  优先股能否转换本应由市场选择,但在个人投资者的呼声与资本市场发展的专业判断之间,监管层选择了前者:以一退换取一进。如此,优先股试点方能稳步开启。

  优先股试点推出的方式折射出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艰难。由于我国股市投资者的特殊结构以及发展阶段的特殊性,一些创新试点的开启往往伴随着较大的争议和风险。比如,创业板和股指期货的推出都在争议中经历了漫长的过程。为此,“稳”成为任何创新举措的第一要求。

  在“稳字当头”的原则下,优先股试点初期的作用恐将十分有限。监管层需要随着试点的发展不断完善规则,放宽限制,扩大试点。正如一位市场人士所说,和目前其他领域的改革一样,资本市场改革也要“蹄急而步稳”,也要把握好“进”与“稳”之间的“黄金平衡点”。

  可以预期,从长期来看,随着试点的逐渐扩大以及各项规则的逐步完善,优先股不仅将为企业增加融资工具,为投资者增加投资品种,还将触及市场深层次的问题,包括发行体制、公司治理、市场结构、投资理念、投融资功能失衡等,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赵晓辉 陶俊洁 张晓博)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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