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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首发企业可自选上市地

2014年03月28日 09:03 来源:经济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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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今天表示,在本次IPO启动中,首发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在沪深市场之间自主选择上市地,不与企业公开发行股数多少挂钩。证监会审核部门将按照沪深交易所均衡的原则开展首发审核工作。企业应当在预先披露材料时确定上市地,并在招聘书等申报文件中披露。对于此前已申报的首发企业,它们可自愿重新确认上市地并更新申报文件。

  同时,证监会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并进行股权、债券融资,或到海外发行上市。记者 何川、实习生 苏诗钰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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