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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界定“不当说情”

2014年03月31日 09:06 来源:经济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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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日前正式发布《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和监管执法事项不当说情备案规定(试行)》,清晰界定了“不当说情”的含义,并明确将备案范围限定于不当说情行为。

  依据《规定》,不当说情是指在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和案件调查、审理工作中,当事人自己或请托他人针对某一具体事项,在正常程序之外,对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施加不当影响,以谋取利益或减免责任的行为。

  记者 郭文鹃、实习生 苏诗钰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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