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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多项违规遭罚 董秘承担主要责任辞职

2014年04月01日 14:3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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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不到3年的创业板公司金信诺被深圳证监局查出多项违规,包括近4亿元资金被“秘密”使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等多个事项被一一核实查证。而被认定负有最大责任的是董秘肖东华,这位身兼多职的高管辞去了多个相关职位,同时还将受到经济处罚。

  3月31日晚间,公司发布公告称,深圳证监局自2013年9月起对金信诺进行了现场检查。在发现多项重大违规事项后,深圳证监局2014年3月5日向公司下发责令改正的通知。

  证监局调查发现,金信诺子公司签订了并未真实交易的大额合同,并支付了大额资金。

  2013年2月至7月,金信诺子公司神州航宇(金信诺占股51%)以委托设备技术开发名义与上海陆航科技签订了4份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936.5万元,并以预付设备款名义共向上海陆航支付2998.25 万元。

  实际上神州航宇并未向上海陆航采购设备,因此证监局认定金信诺既未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也未真实披露相关资金用途,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而这笔为虚假采购支付的资金截至2014年2月24日追回了1612万元,尚余1386.25万元未收回。

  值得注意的是,支付巨额合同款的子公司神州航宇的成立更有“先斩后奏”之嫌。

  证监局查明,2012年7月24日、2013年1月17日金信诺分别签订协议设立神州航宇公司、金信诺光纤光缆(赣州)有限公司,合同写明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但这两个子公司的设立合同签订后,公司才分别于2012年7月26日、2013年1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

  另一笔被违规使用的资金被金信诺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达3.44亿元。证监局查明,2013年2月至2013年6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多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但对该事项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证监局还查明金信诺控股子公司存在违规为参股企业的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担保金额达到2.15亿元;公司在收入核算、存货管理和核算等财务问题上也存在不规范现象。

  对此,金信诺董事会认为问题事项与董秘肖东华本人均存在直接关系,肖东华应承担主要责任。

  而肖东华亦提出辞去董事会秘书以及涉事三个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经济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生于1973年的肖东华曾任上海宝山钢铁集团公司热轧部质量工程师、深圳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经理,2002年起任金信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年薪25.4万元。此番处罚后,肖东华仍保留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

  作者:韦承武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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