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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沪深交易所IPO家数将均衡安排

2014年04月05日 09:5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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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O发审会重启已经开始读秒。针对相关进展,在昨天下午召开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将按照均衡安排沪、深交易所首发企业家数的原则,对具备条件进入后续审核环节的企业按受理顺序顺次安排审核进程,并未听过有IPO发行节奏的控制安排。

  ■IPO进展

  按均衡原则安排企业上市

  针对IPO启动的进展等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4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根据沪深两家交易所服务功能,中国证监会将按照均衡安排沪、深交易所首发企业家数的原则,结合企业申报材料的完备情况,对具备条件进入后续审核环节的企业按受理顺序顺次安排审核进程。

  此外,针对媒体询问今年在IPO审核上要按照4、3、2的方式消化已申报企业,邓舸表示,并未听过这一说法,也未曾听过有IPO发行节奏的控制安排。

  数据显示,目前已经连续16周无新增初审企业进入IPO名单的情况下,仍有682家企业在排队等待IPO,其中上交所主板排队企业169家,深交所中小板有281家,创业板有232家。

  ■政策发布

  发布优先股信息披露准则

  继3月21日证监会宣布推出《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后,昨天证监会又发布了上市公司优先股信息披露准则。该准则显示,优先股发行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两方面。

  首先,依法及公司章程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包括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发行方式、价格、股息率、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方式、转股条款、回购条款等十二项内容。

  其次包括有利于中小股东在融资决策中形成正确判断的事项,如“优先股发行的目的”、“发行优先股对发行人及原股东产生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等。中小股东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信息,更清楚地了解优先股的特点和风险,作出符合自身利益的决策,证监会也将充分关注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案件通报

  通报4家上市公司信披违规

  证监会昨天通报了对上海三毛、深圳键桥、广西五洲交通、上海创兴资源4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的情况。目前证监会对上述案件已经正式立案,正在调查中。邓舸强调,信息披露义务人只有真实、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才能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上市公司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行为,证监会将一查到底。

  ■热点回应:

  杨剑波诉讼案尊重法院审理

  今年2月,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的当事人杨剑波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诉讼,状告证监会行政处罚有误。4月3日,北京一中院开庭公开审理此案,目前尚未宣判。

  对此,邓舸昨天回应,证监会诉讼代理人于4月3日出庭参加了答辩,在法庭上表达了证监会的立场和观点,证监会尊重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审理,尊重法院对证监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监督。邓舸强调,证监会是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法起诉是当事人的权利,严格监管是证监会的职责。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地依法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京华时报记者敖晓波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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