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最贵违约金”案富安娜再胜

2014年04月10日 07:50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京华时报讯(记者胡笑红实习记者滕新慧)持续了一年多的A股上市公司“最贵”股权激励索赔系列案中首案终审胜诉后,其他系列案也有了初步结果,昨天,富安娜发布公告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富安娜再次胜诉,周西川等18名被告需支付富安娜3600万元及利息。

  2007年,富安娜以每股净资产1.45元的价格向109位员工定向发行700万股限制性股票。26人自愿分别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约定自签署日到公司IPO之日起3年内,不以书面形式辞职等。然而,在富安娜上市之前,26位持股员工陆续离职。2012年年底,富安娜向南山法院对余松恩等26名自然人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赔偿违约金累计达8121.67万元,被称为A股上市公司“最贵违约金”案。目前有3名被告与富安娜达成“庭外和解”,1名被告已经二审宣判。

  富安娜2013年年报显示,公司净利润3.15亿元,同比增长21%。

【编辑:于恋洋】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