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宾馆大小股东现场“掐架” 罢免董事未获通过
中小股东提出的罢免董事会议案未获通过
昨日,因中小股东提出罢免董事会议案而备受市场关注的东方宾馆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现场中小股东与管理层明显对立。由于岭南集团一股独大,中小股东罢免董事会议案最终未获通过,但大股东回避表决的大角山酒店议案却遭现场九成以上股东反对而未获通过。
小股东频频质疑
4月1日,东方宾馆发布公告显示,个人股东王振华和梁树森提议罢免全体董事,提案称是由于公司董事未能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
昨日,会议在进入投票表决阶段后,早已按捺不住激动情绪的中小股东立马连番提出质疑。一位贺姓股东还要求管理层先回答股东质疑再进行投票表决,现场一度陷入僵局。最终在大股东方代表的协调下,该名小股东得以将问题提出,但管理层表示仍需等到投票完一并作答。投票表决一结束,更多的小股东开始发问,部分股东由于高价买入深度被套而言辞激烈,直指公司管理层不作为、“骗股民的血汗钱”。
记者留意到,小股东聚焦四方面问题:一是东方宾馆大股东岭南集团为解决同业竞争作出的资产注入承诺严重超期,迟迟不履行;二是管理层经营不善以及不作为;三是大角山酒店项目制造新的同业竞争及投资回报不理想;四是2011年大股东岭南集团提出的资产注入方案为什么未能通过广州市国资委的审核及备案。
大股东遇承诺履行大限?
对上述问题,大股东方代表岭南集团总经理张竹筠表示,岭南集团2009年通过股权划转成为东方宾馆大股东以来,一直着力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目前正在履行承诺”。对于大角山酒店项目,张竹筠表示无论从南沙区域未来发展潜力,还是从东方宾馆开拓新的客源结构来看,都有利于东方宾馆未来的发展战略。
不过,现场与大股东和管理层明显对立的小股东显然不买账,投资大角山酒店议案由于大股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中小股东最终以1603万股、高达90.4%的反对票将这一大股东力主的项目推翻。公司董秘郑定全会后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后续大股东方面如果继续投资该项目,将妥善考虑如何避免新的同业竞争。而罢免董事会的议案由于岭南集团的一股独大,如市场预期的那样未能获通过。
根据证监会的《上市公司指引第4号》,所有上市公司须在今年6月30日前对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承诺履行问题拿出最终方案,留给东方宾馆的时间已经不多。
吴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