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证监会:拟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

2014年04月18日 17: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中新网4月18日电 据证监会官方微博消息,证监会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区域性股权市场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监管,证监会正在抓紧对如何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行研究。

  证监会表示,2011年以来,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发布《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娄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决定对各类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2012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由证监会牵头的清理整顿各娄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区域性股权市场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督导省级人民政府对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和日常管理,督导各地建立对包括区域性股权市场在内的各类交易场所的规范管理制度。证监会作为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牵头做好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的各项协调、督导工作。

  证监会历来重视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规范发展,2012年8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证监会公告【2012】20号),对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提出了原则性意见。2013年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要求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基础上,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小微企业改制、挂牌、定向转让股份和融资。为落实这一工作部署,证监会正在抓紧对如何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行研究。(中新网证券频道)

【编辑:陈鸿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