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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准入支持设立民营证券公司

2014年05月19日 10:09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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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近日召开2014年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研讨会,对证券经营机构下一步创新发展提出明确目标,即促进创新发展,建设现代投资银行,提高证券期货服务业竞争力。

  这些目标是依据新国九条而定,据此,证监会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建设现代投资银行、放宽行业准入等自然成为今年创新大会的焦点。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从五方面发展证券经营机构:放宽行业准入,鼓励市场竞争;实施业务牌照管理,探索功能监管;拓展基础功能,推进全面创新;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资本实力;实施双向开放,加快国际化进程。

  建设现代投资银行,一直是证监会对证券经营机构的期望。今年的创新大会上,建设现代投资银行有了明确的路线图。证监会提出,支持证券经营机构提高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即不仅深化和提升经纪、自营、资产管理、承销与保荐等传统业务,而且要求其积极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产品、业务和交易方式,探索新型互联网金融业务。

  此外,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股权和债权融资,在境内外发行上市、在新三板挂牌,发行优先股、公司债,开展并购重组。鼓励证券经营机构探索新的融资渠道和新型融资工具。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开展收益凭证业务试点。

  证监会还支持证券经营机构为境内企业跨境上市、发行债券、并购重组提供财务顾问、承销、托管、结算等中介服务。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走出去”,在港、澳、台和其他境外市场通过新设、并购重组等方式设置子公司。支持证券经营机构积极参与沪港通试点,并依托上海自贸区等经济金融改革试验区机制和政策,为境内外个人和机构提供投融资。

  在放宽行业准入方面,今年的力度也是空前的。不仅支持民营资本、专业人员等各类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出资设立证券经营机构,进一步放宽证券经营机构外资准入条件,支持国有证券经营机构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支持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委托专业机构投资运营,或者设立专业证券经营机构。支持证券经营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以相互控股、参股的方式探索综合经营。

  另外,证监会提出将实施业务牌照管理,即建立公开透明、进退有序的证券期货业务牌照管理制度。在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后,支持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交叉持牌,而且支持符合条件的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的基础上,申请证券业务牌照。鼓励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申请公募基金管理牌照和托管业务牌照。

  业内人士称,这种全面放开和交叉持牌,对证券经营机构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将是空前的。 □本报记者周芬棉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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