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持股冠豪高新超5%未披露 牛散林广茂被罚40万

2014年05月22日 07:54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日前,中国证监会对牛散林广茂因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而给予其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证监会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林广茂在2013年1月至7月期间,操控“林广茂”、“赵某”等两个账户大量买入冠豪高新股票,其中2013年5月2日合计持股比例最高达到7.78%,但林广茂未就“林广茂”、“赵某”两个账户合计持股达到5%比例事项履行相关报告义务、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按照《证券法》规定,当个人合计持股触及5%法定披露标准时,应履行相关报告义务。(程丹)

【编辑:黄政平】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