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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股权文化 推进资本市场法治化

2014年05月22日 14:26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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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近日举行的国际证券投资者保护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投资功能的失灵与股权文化的缺失是我国资本市场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改变这种局面,需要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进法治市场建设。

  刘俊海认为,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暂时处于低迷的症结并非资金匮乏,而是信心、诚信与法治匮乏,这些匮乏都可归结为股权文化不彰。培育股权文化,推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法治化,我国资本市场才可以摆脱亚健康状态。

  在市场化建设方面,刘俊海建议,推动IPO核准制向注册制改革,并将证监会的工作职责由目前的实质审查转变为审慎形式审查,进而全面构建以充分信息披露为基础、以审慎形式审查为核心、以严格法律责任追究为后盾的公开发行注册制度。同时,研究主板企业、中小板企业与创业板企业包括互联网企业的不同盈利模式,修改和完善各类企业的上市条件,彻底取消违背商业惯例与市场规律的不合理苛刻条件。

  目前,我国互联网企业由于国内IPO条件过于苛刻、被迫采取VIE模式到美国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上市的状况屡有发生,刘俊海认为,可为互联网公司量身定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IPO条件,以互联网公司等战略新兴产业为突破口,先行开展IPO注册制试点改革。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以后,再全面推广注册制改革。

  在法制化建设方面,刘俊海认为,鉴于2005年的《公司法》与《证券法》的联动修改距今已有9年,远远不能适应我国资本市场创新与发展的需要,也远远落后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修改的最新潮流,应尽快修订《公司法》与《证券法》,并在条件成熟时制定《投资者权益保护法》。除了《公司法》与《证券法》的联动修改,与资本市场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如物权法、信托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仲裁法与税法,也要与时俱进,助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资本市场上欺诈行为、不公平交易时有发生,直接侵蚀我国资本市场的肌体。刘俊海表示,应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三个角度完善法制建设。就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而言,建议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的双倍赔偿制度与《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的十倍赔偿制度推向资本市场,并进一步提高惩罚性赔偿的额度;就行政处罚而言,建议把资本市场中的市场禁入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资本市场中的每一个参与者,市场禁入者既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和总经理,也包括副董事长、董事、副总经理、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中级管理人员,有期禁入应当改为终身禁入;对于刑事责任,应及时修改《刑法》,把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主要以欺诈手段谋取不法利益的各种资本市场行为入刑定罪,并进一步提高现有失信犯罪的法定量刑幅度。证券时报记者 张昊昱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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