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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系统对中小微金融服务整合作用显现

2014年05月22日 20:2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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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屈绍辉)22日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负责人通过证监会官方微博进行微访谈,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股转系统的市场融资功能初步发挥,对中小微金融服务政策措施的整合作用及对挂牌公司的信用增进作用明显,当前正配合中国证监会建立完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体系。

  一季度共融资6.01亿 融资功能初步发挥

  投融资是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之一。该负责人介绍,目前股转系统建立了以“小额、快速、灵活”为主要特色的普通股发行制度。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事后备案为基础,不设财务条件,也不限制发行间隔,发行人可以通过路演、询价等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对象,发行对象可以现金或非现金资产认购股票,机制设计灵活便捷。

  截至今年第一季度,现有挂牌公司自挂牌以来累计发行股票146次,融资总额38.87亿元。近年来,挂牌公司股票融资额稳步上升,去年全年共完成60次股票发行,累计融资10.02亿元。今年第一季度,完成35次股票发行,融资金额为6.01亿元,发行次数和融资金额均已超过去年全年的50%。

  “目前市场融资功能已得到初步发挥,除发行股票融资外,股转系统对中小微金融服务政策措施的整合作用及对挂牌公司的信用增进作用明显”,该负责人介绍。挂牌企业获取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服务的能力显著提升,间接融资方式也呈现多样化。例如,挂牌公司挂牌以来,实现间接融资合计67.56亿元,且以银行贷款、1年内短期融资为主。

  低门槛高市场化 发挥自律监管作用

  与沪深市场相比,股转系统主要服务于创新、创业、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实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多元化的交易机制,以自律监管为主,探索更加市场化的管理机制。

  该负责人透露,当前股转系统正配合中国证监会建立完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体系:即以信息披露合规性监管为主线,以主办券商持续督导为抓手,以股转系统好自律管理为核心,以派出机构事后查处为保障,以问责惩戒为制约的集中统一的监管体系。

  股转系统坚持市场化理念,但不放松监管,而是更多地发挥自律监管作用。去年来,股转系统在守住监管底线的基础上,根据问题性质和风险外溢的可能性,采取差别监管措施,对在信息披露违规,触犯市场底线、红线的4家挂牌公司和相关市场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起到了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目前股转系统已经发布了普通股票发行融资的规则,并购重组、优先股也做了制度安排,未来还将发布债券融资的制度等,该负责人表示。

  并购重组配套办法、内幕知情人信息报备指南正在制定

  近日,证监会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重组方面,为了保障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的顺利实施,该负责人表示,股转系统还将制定配套制度,在并购重组的信息披露、停复牌、内幕知情人报备等方面明确业务流程。

  对于收购办法,该负责人表示,由于股转系统制定《挂牌公司权益变动公告格式模板》之时,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的相关办法尚未出台,因此沿袭了主板市场惯例以5%作为权益变动披露的触发点。《收购办法》出台后,从5%调整到10%,权益变动的相关事项直接适用《收购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即可,股转系统会尽快对规则进行调整。

  此外,该负责人还透露,待《重组办法》正式颁布后,股转系统还将推出《关于内幕知情人信息报备的相关指南》,对内幕知情人的范围、需报送材料以及报送方式进行明确规定。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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