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证监会暂未批准大股东通过结构化产品认购本公司股

2014年07月04日 17: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中新网7月4日电 据证监会官方微博消息,近期有报道称,“监管部门拟发文禁止结构化产品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且大股东和管理层不能参加认购。”对此,证监会表示,目前暂未批准上市公司大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结构化资产管理产品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证监会表示,有注意到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存在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通过结构化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情形,认为存在道德风险。还有媒体报道称证监会拟发文禁止结构化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证监会指出,结构化的资产管理产品权利义务关系复杂,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参与的资产管理产品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后,其如何适用短线交易、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高管持股变动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等法规,如何在发行方案等相关文件中事先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等,涉及到诸多法律规范的理解与适用,对于这些新问题、新现象,需要认真研究、合理规范,目前暂未对此类申请发核准批文。

  证监会表示,至于上市公司大般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直接参与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已经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可遵照执行。(中新网证券频道)

【编辑:陈鸿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