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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改革能否让退市制度摆脱“中国式尴尬” ?

2014年07月04日 21:1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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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7月4日电(记者赵晓辉、张辛欣、华晔迪)在两年前的退市改革未见明显实效之后,中国证监会4日再度启动新一轮改革,期待完善股市退出机制。此间专家指出,这一次的改革方案有了很大突破,但能否严格执行仍将面临巨大考验。

  新版退市制度有重大突破

  4日公布的退市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要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明确市场交易类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和完善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等。

  “和以往相比,新版退市制度有了很大突破。”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以往退出机制不健全,使得一些业绩很差的上市公司“停而不退”,连续两三年亏损的公司比比皆是,但真正退出的非常少。

  有的公司甚至上演“乌鸡变凤凰”的保壳故事,将绩效差的股票重新注入资产,股价鸡犬升天。“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淘汰功能几乎丧失,股民炒差风气盛行,A股市场的投机氛围非常严重。”董登新说,扭转市场不良风气,回归市场定价功能,需要健全退出制度,营造一个“有进有出”的健康股市。

  此次退市意见针对主动退市做出了专门安排,并提出对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息造假的强制退市,也更强调了投资者的用脚投票,具有较大的威慑力。

  “两者‘双管齐下’,促使上市公司管理层更加努力去把业绩做好,而不是把心思花在粉饰报表上,同时也为未来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提供了配套制度准备。” 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说。

  他认为,这些安排也利于从观念上纠正公众的看法,就像上市是常态一样,退市也并不稀奇。有大量公司的上市,就有大量不符合条件的公司退市,这样才会给好的公司腾出位置。

  退市制度的“中国式尴尬”

  看似简单的退市问题在中国股票市场上一直处于复杂境地。实际上,早在1993年,A股市场就确定了退市制度,但是“落地”情况却令人忧心。

  一组数据说明问题。从1995年到2012年,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市场共有上万家公司退市。从市值上看,2005年到2012年,纽交所退市公司市值高达3.1万亿美元,而新上市公司市值仅有1.3万亿美元,退市市值超过新上市公司市值的2倍多。而这段时间里,中国股市新上市公司数量达上千家,退市的却仅有78家。

  两年前,为了破解这一难题,监管层下了很大的决心推进退市制度改革,市场曾经对此有很高的期待。然而,事实却是濒临退市的十几家公司却仅有两家最终退出。这一落差曾被舆论点评为“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今年6月份,退市制度的实施有所推进,长油公司成为A股历史上首家退市央企。不过,同时出现的造假公司南纺股份却无法退出,再度让退市出现“中国式尴尬”。

  对此,专家指出,一边是性质十分恶劣的业绩造假,一边是只能按部就班的漫长退市程序,如此退市制度的安排令很多应该退市的公司难以被及时清出。有的公司甚至可能在后续的两年时间内“复活”,堂而皇之地“摘星脱帽”。

  缺乏标准让本就阻力重重的退市更加难上加难,由此出现A股特有的退市尴尬。

  退市制度“落地”仍面临多重考验

  尽管新版退市制度从标准上进行了完善,但是这些新规定能否让退市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仍然有待检验。“退市涉及多方利益,阻力之大可以预期。新制度能否严格执行仍是问号。”财经评论员皮海洲坦言。

  皮海洲的担忧不无道理。目前,股票发行等制度还处在改革进程中,壳资源还存在一定的价值,强制退市难、主动退市少的问题在短期内难有根本性的扭转。

  来自地方政府的阻力是退市制度落实的一大障碍。“很多地方把上市公司的数量作为考核内容,滥用财政补贴帮助垃圾股逃避退市,存在地方保护的现象。” 董登新说。

  而对于每一个面临退市风险的公司来说,中小股东的阻力都十分强大。“退市对股东,特别是散户而言意味着可能会‘血本无归’,而我国尚未形成有效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退市给市场带来的阵痛,是推进市场化改革必须付出的成本。”董登新说。

  杨德龙认为,当务之急是要从观念上纠正对退市的看法。上市公司股票退出市场交易是正常情况,退市与否也不是评价一个公司好坏的标准。除了具有惩罚性的强制退市,在主动退市领域,要鼓励公司自主根据发展战略进行市场进出取舍。

  “退市‘落地’的关键不在退市本身,而在后续保障的措施上。”皮海洲说,如果追责、赔偿制度不完善,退市很难走出纸面。要将责任划清,该投资者承担的投资者承担,该由上市公司承担的,上市公司来承担。

  多名业内专家建议,尽快出台投资者维权的配套制度和法律法规,特别是集体诉讼制度,以解决股民维权成本高、维权效率低下等问题,保护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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