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内幕交易案浮出水面 涉高管泄密
参与互动(0)内幕交易历来是证监会严打重点,近日,证监会再度公布了两起内幕交易案,有的是上市公司高管自身利用内幕交易买卖股票的,有的是公司高管将消息泄露出去被“有心人”钻了空子的。
无论哪种情况,在证监会开展打击内幕交易等执法行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政策指引下,违法当事人都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请教问题成泄密理由
只因企业重组,向原同事请教几个专业财务问题,不料却被原同事别有用心的当成内部消息买卖股票。ST冠福高管林某洪的几通电话成了其原同事张世珍被罚的依据。
2012年7月15日至8月6日期间,ST冠福筹划重大事项,拟定与长江矿业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在与长江矿业的商洽过程中,ST冠福高管、ST冠福下属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某洪就多次向曾担任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世珍请教财务等专业问题,在此期间,张世珍还与此次重组项目的多位关联人员有过接触,且看到过长江矿业的资料,由此可知张世珍是内幕信息知情人,根据时间推断,他最晚于7月31日知悉了内幕信息。
蹊跷的是,2012年8月1日至2日期间,张世珍的妻子刘某某开立的“刘某某”账户依次卖出了“永辉超市”、“银江股份”、“中国服装”和“二六三”等4只股票,并多次委托买入并成交“ST冠福”股票,共计45.8万股,最终获利29.4万元,经查,该账户由张世珍使用。
证监会认定,张世珍买卖ST冠福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考虑到张世珍不是ST冠福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是内幕信息知情的核心人员,以及积极配合调查等情节,证监会将处罚幅度由3倍罚款调整为2倍罚款,最终没收张世珍违法所得29.4万元,并处以58.8万元的罚款。
两董事内幕交易自家股
上市公司“董监高”一直是内幕消息的泄露源,不料此次却成为了内幕交易的当事人。
一则业绩分配方案让风范股份两名董事范立义、赵煜敏不惜以身试法,在业绩正式公告的前一天冒险买入自家股,不料获利后被证监会查处,“没一罚二”让他们付出了代价。
证监会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书显示,2013年1月11日下午风范股份2012年度财务报表(初稿)由财务部编制完成,业绩增幅被锁定在30%~50%左右,随即风范股份财务部主办会计将初稿放到董事赵煜敏的办公桌,赵煜敏于11日下午看到。1月16日中午,风范股份董事长范某刚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集董事范立义、赵煜敏等人召开会议。董事长范某刚提出了10股转增10股派5元的利润分配预案,与会董事均表示同意,并在确认意见书上签名,拟打算1月17日向市场公告。按照规定,风范股份的业绩预增和利润分配方案在1月17日前均属内幕信息。
在知晓了内幕信息后,范立义立马在1月16日下午利用利用“曹某丰”账户,委托钱继新利用“某丹”账户累计买入“风范股份”134800股,并于内幕信息公告后全部卖出,获利19.56万元,不仅如此,得知内幕信息后的钱继新,也在当天下午利用“某芳”账户累计买入“风范股份”45600股,并于内幕信息公告后全部卖出,获利5.94万元。
而早于范立义知晓业绩预增情况的赵煜敏,在2013年1月14日至1月16日期间,连续多次利用“张某”账户和“张某华”账户买入“风范股份”145957股,并于内幕信息公告后全部卖出,获利22.4万元。
证监会认定,上述几人的行为构成了内幕交易。相应的做出了没收范立义违法所得19.56万元,并处以39.12万元罚款;没收钱继新违法所得5.94万元,并处以5.94万元罚款; 没收赵煜敏违法所得22.4万元,并处以44.8万元罚款的决定。 程丹
>证券频道精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