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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做市转让临近 库存股拿货价格博弈白热化

2014年07月09日 14:14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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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外界一致看好新三板即将推出的做市转让制度之际,新三板各种会议论坛也越来越人声鼎沸。7月8日在国家会议中心召开的新三板与中小企业发展论坛上,会议室几无立锥之地。与此相应的,围绕着做市商库存股的价格,拟做市公司和主办券商之间的博弈,也亦趋白热化。

  挂牌公司意愿强烈

  7月3日,股转系统正式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指引》明确,(申请)挂牌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股票采取协议转让或做市转让方式。股转系统有关负责人亦明确表示,做市转让方式拟于8月下旬正式实施。

  依据《指引》,拟挂牌或已挂牌公司选择做市转让的前提之一,是要有两家以上做市商愿意为公司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在具体操作上,即申请做市公司,在向股转系统提交申请的同时,需将做市商明确同意为其做市的材料一并提交。

  对优质挂牌公司而言,自然不愁有人为其做市。中海阳董事长薛黎明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已有多家券商希望为其做市,但考虑到沟通成本,正在深入谈的券商有三四家。

  对于挂牌公司而言,通过做市转让,一方面可以为公司股票形成一个更公允的估值;另一方面,也为投资者创造了一条更好的退出渠道。有鉴于此,据不完全统计,目前800家挂牌公司中,有近20%的公司表达出做市的愿望。

  做市商举棋不定

  尽管挂牌公司态度积极,但对于真要把库存股拿在手中的做市商而言,对于做市态度仍举棋不定。

  为保证做市商有履行成交义务的能力,股转系统要求做市商在为挂牌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前,必须持有一定数量的初始库存股票。根据股转系统此前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初始做市商应当取得合计不低于挂牌公司总股本5%或100万股。而已挂牌企业由协议转让变更为做市转让的,需至少拿10万库存股。

  对于做市商而言,如果库存股价格拿的太高,担心最后砸在自己手里没人要。对于挂牌公司而言,出于平衡老股东利益的考虑,又不希望给券商库存股太低折扣。

  北京一家主办券商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现在公司已经明确,库存股价格明确要在10倍PE以下。另一家主办券商人士则表示,现在拿库存股的基本原则是要拿到40%-50%的折扣。

  上述选择标准与近期发生的案例相印证。近日,远大股份和竹邦能源两家公司披露的定向增发方案,分别向上海证券定增112.62万股和100万股,而上海证券取得这些股份正是筹备用于做市业务。其中,远大股份的定增市盈率约为10倍,定增价格为14元/股。而竹邦能源定增价格对应市盈率虽达百倍,但绝对价很低,仅为每股2元。

  上述主办券商人士私下表示,“业务做好了是公司的,如果做市做赔了,板子就要打到自己身上了。”该人士目前虽然负责新三板业务,但其实对新三板做市仍持观望态度。然而主办券商的如意算盘,在部分新三板公司眼中却并不认同。新三板一位传媒公司的董事长就认为,券商首先需要告诉企业的,是初始报价是多少,然后再来跟公司谈库存股的折扣问题。

  “我理解做市的功能就是价格发现。如果做市商了解公司,理应知道我们的股票值多少钱。如果真看好公司,为什么要低价拿股?我们这几轮增发也没有对赌,早先进入的投资者也是有风险的,为什么只给做市商低价让他去平抑风险呢?”该董事长表示。

  本报记者 王颖春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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