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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乌龙指索赔案5日开审 否认内幕交易

2014年08月05日 19: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光大证券乌龙指索赔案5日开审否认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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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8月5日电 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上海二中院5日公开审理光大证劵“乌龙指”事件引发的证劵(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本次开庭为该批案件一审程序的第一次庭审。

  据了解,此次庭审共有案件61件,将会进行合并审理。庭审中,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围绕四个方面,一是光大证券是否存在内幕交易;二是内幕交易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三是投资者的经济损失与行为人的内幕交易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四是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了经济损失。

  据央广网报道,庭审中,光大证券代理律师否认该公司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称此案的受理程序存在异议,部分投资人用不同的诉讼事由同样的名义提起诉讼,这是不应该被受理的。另外被告代理律师还认为,光大证券地内幕交易与投资者损失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光大证券异常交易而蒙受损失的投资者,有部分是因为看到股指上涨后进行了不理智的交易,这种责任应该由投资者自担,经济损失不应由光大证券承担,投资者也无权索赔。

  不过,原告律师认为,光大证券当天上午的乌龙操作导致股指大幅度上升,只有其内部知道该上升是不可持续的,之后必将下跌而导致有所亏损,但社会公众并不知情,因此光大证券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7月30日,光大证券披露2014年半年报,受“8•16事件”余波影响,光大证券上半年净利同比缩水53%。

  中报中,光大证券对于业绩下滑原因及“8•16”事件相关资产处置进展等事项进行了披露,公司称报告期内,由于市场下跌,“8•16事件”购买资产约损失1.22亿元;处置以前年度购买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现损失1.54亿元,并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23亿元;同时,受“8•16事件”影响,公司融资利率大幅上升,融资成本增加。

  事件回顾

  2013年8月16日11时5分,光大证券在进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申赎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的资金申购180ETF成份股,实际成交72.7亿元。中国证监会认定该信息为内幕信息,对光大证券内幕交易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剑波给予警告,合并罚款60万元;并对其做出市场禁入决定。(中新网证券频道)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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