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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志环保子公司出安全事故被罚10万元

2014年09月10日 14:50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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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志环保(831068)9月9日晚公告称,公司子公司江苏凌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8月10日收到《滁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凌志工程承接的滁州市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因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5·8”安全生产事故,滁州市安监局决定对凌志工程罚款10万元。

  公告称,凌志工程承接滁州市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后,应业主要求,将垃圾渗滤液进行外运,临时承包给个体经营者蒋华敬。后因运输车故障出现窒息死亡事故。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调查,凌志工程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个人从事经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对该事故负有责任。(欧阳春香)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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