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麻辣烫:史上最触目惊心的内幕交易案例盘点(9)
2014年11月04日 17:1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类别三:上市公司董监高内幕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由于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能够更为便捷和及时获知上市公司的重要尚未公布的内幕信息,与其他公众投资者相比具有信息方面的优势。这种信息不对称,容易为这些内部人员所利用,并进行内幕交易活动。从近年来证监会内幕交易案件的处罚情况来看,上市公司董监高是主要的内幕交易行为主体。
这些内部人员利用特殊地位进行内幕交易,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市场形象、业务发展及其市场公信力;长远来看,更损害了证券市场的公平和公正原则,造成投资者市场信心的丧失。
【编辑:程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