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后散户内幕交易 宏达新材被罚10万
2014年12月03日 08:16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证监会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书显示,85后散户贺小娟在宏达新材筹划重组借壳期间,听信父亲好友的消息,内幕交易宏达新材,最终不仅亏损,还被处以10万元罚款。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限内,“王某渝”账户精准踏入买点。调查显示,王某渝是贺小娟的小姨,其证券账户的实际操作人是贺小娟,而何某明(重组借壳事宜参与方)与贺小娟父亲关系很熟,从而与贺小娟相识。两人2013年3-8月通讯联系频繁,贺小娟5月20日买入“宏达新材”前,贺小娟与何某明2013年5月16日联系6次,5月17日联系2次(5月17日、5月18日为周末)。
证监会认定,何某明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其与贺小娟之间存在固有关系、惯常联系,两者在涉嫌交易期间存在频繁通讯联系并与交易时点基本吻合,贺小娟交易操作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出现明显异常,而当事人并未对交易理由提出令人信服的合理解释。贺小娟的行为构成了内幕交易。(程丹)
【编辑:陈鸿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