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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6日 10: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一周股事:A股成交破万亿冲击3000点疯涨藏悬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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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 中国新闻网:四海股份涉两项违法违规遭证监会警告并处罚30万

  据证监会网站4日消息,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海股份)因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和虚假披露,遭证监会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濮黎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罗守伟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四海股份未披露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禾)与北京大河之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河)董事长李秉峰签订的四海股份股权转让合同,并且虚假披露2012年半年报货币资金金额。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一、对四海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濮黎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三、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罗守伟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证监会表示,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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