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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再批准14家券商开展柜台市场业务试点

2014年12月17日 07:44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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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42家证券公司获得试点资格

  ■本报记者 侯捷宁

  中国证券业协会16日发布公告称,证监会日前批准了第四批14家证券公司获准开展柜台市场业务试点。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12月16日,共有42家证券公司获准开展柜台市场业务试点。分析人士表示,在目前A股市场迎来新一轮牛市的大环境下,柜台交易市场的发展为券商的转型创造出了更多的业务机会和商业模式, 也是券商新的盈利增长点。

  第四批14家证券公司主要包括:恒泰证券、东兴证券、国金证券、华龙证券、江海证券、东北证券、西部证券、中原证券、华林证券、财通证券、财富证券、东吴证券、长城证券和第一创业证券。

  据了解,根据目前已开展该项业务证券公司的运营轨迹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模式:资本中介模式,主要是发行约定收益的资产管理产品,向公司客户募集资金,再投向市场获取资本利差;高流动性模式,主要是将已发行的集合理财产品放入柜台中,利用协议转让或者报价交易的方式,为已发行的产品添加流动性,向封闭期内有需求转让的客户提供交易平台;权益或衍生品类模式,上柜产品主要为权益类或金融衍生品类证券产品;自主登记托管模式。该模式主要是对上柜产品实现自主登记、托管。

  业内人士表示,柜台交易市场目前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它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发展壮大既为证券公司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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