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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回应方正民族证券纠纷:不得损害投资者权益

2014年12月19日 17: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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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2月19日电 据证监会官方微博消息,证监会表示,己关注到方正证券与其全资子公司民族证券之间的纠纷事项。资本市场各类参与主体均应依法合规行使自身权利,不得损害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监会指出,己采取措施,加强对两家证券公司的日常监管,高度关注其合规经营情况,一旦发现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证监会将依法处理。

  证监会表示,作为上市证券公司的第一、二大股东,应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和双方协议约定,妥善解决相关争议,不得干预也不得因争议而影响两家证券公司的正常运营,不得损害证券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方正证券、民族证券应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保持公司的独立性、正常经营和员工稳定。(中新网证券频道)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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