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类上市公司双重身份带来监管盲区
证券时报记者 靳书阳
方正与政泉的股票代持纠纷已持续一月有余,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一方是全国最大的校办企业北大旗下的方正集团,另一方则为以地产起家的民企政泉控股。截至目前,方正系旗下多家上市公司被卷入纠纷之中。虽然真相尚未揭示,但透过这一事件可以发现,大学校办企业的特殊身份或许存在一定的公司治理盲区。
11月3日,政泉控股在网络上公开实名举报北大医药股东涉嫌违法关联交易和信息虚假披露,称其之前所持北大医药股票为替人代持,并指控方正集团CEO李友等人涉嫌内幕交易炒卖北大医药股票。11月18日,因北大医药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12月15日,北大医药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的《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政泉控股与北大医药的关联方北大资源,存在未及时披露代持协议及权益变动情况、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议案时未回避表决的违规行为,深交所拟对政泉控股及北大资源给予公开谴责。
有投行人士分析,从12月15日晚间深交所开出的针对信息披露违规的处罚来看,并未处罚北大医药,这也说明在目前有关信息披露违法的事项调查中,上市公司层面并未涉及。
不过,从更大的视角来审视整个事件可以发现,依托高校的雄厚人力资源及行政资源,校办企业大多介入了高科技及金融投资等高技术含量业务。但是,公司高管及员工的高素质,并不会成为该类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合规严谨的充分条件。校办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往往具有行政级别,同时自身又具有市场化身份,这一双重身份可能会给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最终使类似公司成为“两不管”地带。而校办企业高管的高素质,此时却有可能成为双刃剑,为其违规行为披上更难发现的外衣。
即使此次事件最终的调查结果止于代持,而不涉及内幕交易,依然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稍早前北大医药已发布公告,鉴于已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证监会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止审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而在12月3日,方正证券也发布重大风险提示公告,宣布由于民族证券董事会、管理层拒绝配合,可能影响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校企类上市公司的双重身份,不应助其沦为监管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