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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曝内幕交易:无法合理解释买入理由

2015年02月06日 1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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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3年宣布收购光景瑞星之后,北京文化(时为“北京旅游”)已渐由旅游公司拓展至影视文化领域。不过,北京证监局近日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揭开了公司转型伊始的一起内幕交易事件,标的公司光景瑞星法定代表人宋某好友关海龙借内幕牟利17.5万元,买入金额达到94.3万元,遭证监局“没一罚二”处罚。其无法合理解释买入理由成为证监局认定内幕交易的重要依据。

  北京证监局2月2日披露的行政处罚显示,2013年8月初,时任北京旅游控股股东华力集团董事长丁某某和北京光景瑞星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光景瑞星”)法定代表人宋某就北京旅游收购光景瑞星事项进行商谈。双方明确由北京旅游副董事长丁某某与光景瑞星董事张某商谈具体收购事项,此后二人开始电话接洽联系。8月18日,张某与丁某某就该收购事项进行了第一次会面谈话,就审计评估价格问题进行了接洽。9月-11月,先后多次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商议评估、收购事项,宋某多次参与协调会。12月5日,北京旅游召开董事会,会上就收购光景瑞星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随后于12月6日停牌,并于12月17日收市后发布收购议案,以公司自有资金1.5亿元价格收购光景瑞星100%股权。证监会认为,该内幕信息形成不晚于2013年8月18日,结束于2013年12月17日。宋某参与了该事项的动议、组织、实施等工作,是内幕信息知情人。

  本次收购光景瑞星100%股权,是北京旅游首次收购影视公司,之后公司又于2014年定增募资33亿元收购世纪伙伴、浙江星河、拉萨群像等三家公司并增资全资子公司艾美影院,进一步拓展影视文化板块。光景瑞星于2014年改名为北京摩天轮文化,并参与了《心花路放》、《同桌的你》等热卖电影的发行工作,单年发行收益过亿元。

  据查,内幕交易者关海龙与光景瑞星法人代表宋某相识很久,电话联系较频繁,经常一起打高尔夫球,且两家交往也很密切。关海龙的银行资料显示,关海龙与宋某控制的公司存在资金往来。2013年11月22日,关海龙第一次买入了北京旅游,而当天北京旅游收购光景瑞星事项在华贸中心召开了第二次中介机构协调会。2013年11月24日(星期日),关海龙与宋某存在电话联系,在11月25日(星期一)至28日开始陆续大量买入北京旅游。

  关海龙账户自2013年11月28日买入北京旅游3万股,交易金额18.99万元,获利2.89万元;关海龙还控制其配偶孟蕾账户自2013年11月22日至28日买入北京旅游12.1万股,交易金额75.34万元,获利14.60万元。也就是说,关海龙利用内幕信息控制关海龙、孟蕾账户共计买入北京旅游15.1万股,买入金额94.32万元,获利17.49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关海龙对于交易北京旅游没有合理解释成为证监局认定内幕交易的重要依据。据披露,关海龙解释交易北京旅游的原因为喜欢“有壳题材的,价格不高的”股票,当时其观察了文化旅游板块,认为北京旅游是一个旅游类的公司,容易跟文化结合以寻找发展出路,且价格不高,于是就买入了北京旅游。至于为什么旅游类的公司容易与文化类公司结合关海龙无法解释,关海龙也没有关注或交易过其他任何旅游加文化组合的公司。关海龙对于交易北京旅游前的价格走势无法说清,解释说是交易北京旅游之后才关注的价格。至于为什么选择在2013年11月22日至28日期间交易北京旅游,关海龙称是巧合。

  北京证监局决定:没收关海龙违法所得17.49万元,并处34.98万元罚款。

【编辑:贾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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