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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无计划在4月份暂停受理新IPO

2015年02月13日 19: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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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2月13日电 (记者 陈康亮)针对证监会拟从6月将IPO(新股发行)审核下放到交易所、并于4月暂停接受IPO申报等市场传言,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3日在京表示,无在4月份暂停受理新的IPO和再融资申报材料的计划。

  2月9日,IPO审核权下放交易所的消息在内地市场盛传。流传的改革方案是,证监会将从6月份起将IPO审核下放到交易所,由其负责审核,证监会负责注册。同时证监会将废止44个相关文件,取消发审委、重组委等;再融资也将不再审核,而由公司自主确定,4月份之后证监会将暂停接受申报。

  对此,邓舸并未正面回应,仅表示,目前证监会正在认真研究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但并无在4月份暂停受理新的IPO和再融资申报材料的计划。

  一般而言,股票发行在各国证券市场存在注册制和核准制两种制度。注册制基础是强制性信息公开披露原则,遵循“买者自行小心”的理念,中国股票市场长期以来采用的核准制则是由证券监管机构核准股票发行。

  为进一步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关于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要求;而根据中国官方的事后部署,证监会牵头成立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工作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法制办、银监会、保监会、人大法工委、高法院等单位参加,目前已完成注册制改革方案初稿并上报国务院。

  对此,有分析人士指出,不论是制度建设层面,还是市场基础层面,目前中国A股都已符合注册制推行的客观条件。然而,由于《证券法》仍需通过多次人大会议审议才能走完正常的修改程序,一般认为可能要到2015年下半年才能为注册制改革的推行提供较为完备的法律依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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