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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暴动”的真正逻辑

2015年03月13日 09:50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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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记者 罗克关

  混业经营“一日游”行情破灭后仅一天,银行股再度“集体暴动”。这一次的导火索,是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说,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确有其事,但规模不是3万亿,国务院只批了1万亿的额度。

  虽然额度一下子缩水了三分之二,但市场还是读懂了这句话背后的核心逻辑。因为用低息而且是期限长的新债去替代高成本且期限短的老债,地方政府沉重的财务负担将得到缓解。如果后续市政债券的发行规则能够完善并且推广,并去替代形式上是企业债券的各种融资平台债券,那么这对银行也有实际的意义——因为银监会现行的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企业债券的风险权重是100%,但公共部门实体债权的风险权重只有20%。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58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对我国公共部门实体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0%。这一条里定义的“公共部门”包括两类:一是除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以外,其他收入主要源于中央财政的公共部门;二是省级(直辖区、自治区)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但是第58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对前款所列公共部门实体投资的工商企业的债权不适用20%的风险权重”。

  也就是说,形式上是企业债券的各种政府融资平台债,在银行账上现在只能参照一般企业债权100%的风险权重计提资本。如果未来地方政府能够自行发债,且逐步替代现有的融资平台债,那么银行的资本负担将大大降低。新释放出的资本空间,则将给面临利率市场化考验的银行更大的战略主动权,银行可以配置收益更高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这不仅符合当下存量资源结构优化的政策导向,也能很好维持住自身的净息差水平。

  这种可能性有多大?李克强总理一周前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明确表示,今年要“处理好债务管理与稳增长的关系,创新和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财政部去年进一步扩大地方政府自主发债试点的做法,也在明确指出未来一段时间里的改革方向——建立地方政府更透明的举债融资机制。这才是解决2009年以来令人头疼的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最终途径。

  换句话说,拉长久期降低利率的债券替代方案,会是最终实现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去替代存量的企业债券的过渡方案。而按照这个路子走下去,地方政府的财务负担将得到降低,商业银行也将迎来调整资产负债表的好机会。

  但问题是按这种思路走下去,银行会不会重蹈上一轮债务剥离后再度出现债务问题的老路?记者以为可能性极低,因为利率市场化已经改变了基本的游戏规则。央行行长周小川昨日下午也明确表示,今年如有合适机会,央行就将正式放开存款上限。

  这才是银行股“集体暴动”的真正逻辑所在。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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