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与时俱进的证券法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根基

2015年04月20日 09:55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新一轮《证券法》修订已迈出实质性的一步。从今天起至24日,《证券法》修订草案将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不出意外,该修订草案将在不久后公开。

  近两年,资本市场的制度改革在兼顾效率提升和风险控制间寻求平衡,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在顶层设计、体系构建、基础制度市场化改革等方面均取得了重要突破,金融创新进入高峰期,市场产品日益丰富。但作为资本市场的基本大法,2006年开始施行的第二版《证券法》,部分条款与当前资本市场的运行环境已不相适应,而且在某些方面显现出的不足与缺陷,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形成了一定的制约与阻碍。

  法制强则市场兴。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现行《证券法》无疑需要进行全面修订。特别是在中国经济新常态格局下,作为新一轮经济增长的点火器,资本市场急需在法律层面探索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并在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鼓励证券行业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完善相关规定。

  与核准制不同,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由市场参与各方对发行人的资产质量、投资价值做出判断。当前,《证券法》修改就是要厘定注册主体、注册要求以及注册程序等安排,特别是要从法律上清楚界定信息披露的要求和不同主体对信息披露的职责边界,严格落实发行人的诚信责任和中介机构的把关责任,规划好注册制的配套规则。同时,要丰富和强化监管机关的执法措施和执法手段,完善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制度,为坚决惩治注册信息虚假行为,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完备的法律制度保障。毕竟《证券法》修改是注册制正式实施的前提,只有把事关市场运行机制和监管理念的改革根基夯牢,才能把新股发行投票权交给市场。

  此外,在投资者保护方面,需从法律层面进一步完善证券侵权民事赔偿司法解释,解决民事赔偿诉讼面临的实际问题,支持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和解试点工作。

  毋庸置疑,《证券法》的加速修订完善将推动我国金融业态在未来5-10年间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美好前景值得期待。

【编辑:于恋洋】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