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7亿标的案结案:趁股价走高契机 促股票过户抵债

2015年05月06日 10:24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本报讯(记者 陈琼珂 通讯员 潘静波)股市走牛,给证券投资者带来了可观的收益,也给一起执行案件带来了转机。近日,上海一中院执行法官有效抓住股价走高时机,力促当事人达成和解,通过执行过户已保全的3000余万股涉案股票,将7亿余元债权债务全额执结。

  去年11月30日,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证书,向上海一中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北京新纪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本金5.25亿元,违约金、利息及罚息等2亿多元。

  上海一中院立案后,向新纪元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但新纪元公司并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于是,法院裁定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海通证券6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予以保全。

  时间到了今年3月,海通证券股票每股价格已经由保全当初的十几元上涨至二十多元。执行法官意识到这是一个好时机:如能在股价较高时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将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为此,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告知在执行过程中各自存在的法律风险,劝说其应抓住市场时机,对涉案股票进行处理。同时,针对当事人关心的其他债务偿还、利息过高等问题,耐心解释,拉近双方期望值,为和解创造空间。

  在提出执行方案的过程中,执行法官还考虑到如果直接将大量股票抛售后偿还债务的话,会给涉案股票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故建议直接以股票过户进行抵债。这得到双方的一致认可。最终,当事人均作出一定程度的让步,并于近日达成和解。

  之后,上海一中院作出裁定,解除对新纪元公司持有的6000万股涉案股票等的查封,将其中3000余万股按和解当日的收盘价为准交付中融公司,抵偿债务近7.6亿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债权得到清偿,被执行人被查封的股票等也得到解封,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编辑:汪洁】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