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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不应成为垄断推手

2015年06月09日 09:20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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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行业的主管部门,却无意间成了垄断的“推手”。据媒体报道,云南省通信管理局最近就摊上事了,该局因“违反《反垄断法》,滥用行政权力,组织电信运营商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排除和限制相关市场竞争”被云南省发改委调查,并被国家发改委通报。

  主管部门本应该成为市场竞争秩序的营造者和维护者,然而,有些主管部门搞的却是“逆监管”。它不是打破垄断而是促成垄断,不是营造公平竞争而是排除与限制竞争,不是垄断的终结者,而是垄断的始作俑者。

  监管与市场主体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政府相关部门的核心目标应该是尽最大努力营造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环境。如果滥用行政权力,促成垄断,则有成为利益集团“保护伞”和损害公众利益的“元凶”的嫌疑,最终会对政府公信力造成重大伤害。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有关部门搞“逆监管”,成为垄断推手,可能是监管部门把部门利益置于全社会利益之上,也有可能是监管者与被监管者有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今年4月25日,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和社科文献出版社在北京共同发布行政体制蓝皮书——《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报告(2014~2015)》。报告显示,简政放权、激活市场和社会活力改革中有可能遇到的最大阻力,是部门利益作祟,是有的部门把权力变成与民争利的工具。

  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这里面有一个前因后果的关系。如果“减法”没有做好或者没有做到位,就会拖累改革,让市场机制无法有效发挥作用,人们就难以“乘”上市场活力的快车。从这个角度看,政府权力的“减法”能否落实到位,既决定政府简政放权的成效,又决定着市场和社会活力释放的程度,对那些“逆监管”的种种做法,必须毫不留情地抵制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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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吕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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