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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深证成指成交量统计口径调整影响较小

2015年06月20日 14:55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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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小伟

  针对深交所自6月10日起改变深证成指成交量统计口径,不再计入基金成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9日表示,证监会关注到了相关情况,经向深交所了解,此次调整目的是为统一行情软件中关于成交量的揭示,方便投资者与其它交易所进行比较。深交所原来关于全市场的总成交包括了股票和基金,本次技术调整后,统计范围包括深市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内的全部股票的成交,而不再包含基金的成交。调整后,由于基金成交金额比较小,对总成交金额的影响不到5%,对单个股票的成交量和成交金额则没有影响。

  邓舸指出,在6月10日调整以后,深成指连续三天上涨,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总体上净买入,并未出现大量卖出的情况。

  邓舸表示,希望广大投资者审慎辨别市场传言,理性投资。

  针对在多举措规范新三板市场交易的情况下新三板日交易量持续萎缩,以及在进一步加快推进新三板交易与融资制度完善方面的举措问题,邓舸表示,近期,证监会加强对新三板市场主体交易行为规范力度、严厉打击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现象,使异常价格成交大幅减少。从4月中旬开始新三板市场交投活跃度有所回落。但从长期看,市场监管的加强和交易行为的规范,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新三板价格发现功能和运行质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邓舸表示,交易制度方面,证监会拟协调新三板完善做市转让业务规则,引入非券商机构参与做市业务,优化协议转让管理方式,提高交易规范程度,推进市场分层,实现差异化管理。融资制度方面,证监会将推动新三板适时推出优先股、公司债券和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等融资工具,拟定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进一步拓宽挂牌公司融资渠道,完善市场功能。

  此外,针对深港通启动日期问题,邓舸表示,证监会一贯支持深、港交易所开展合作,支持他们在沪港通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开展“深港通”,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目前深港通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

【编辑:张司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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