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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领跑者”方案出台 入选者可获政策支持

2015年07月02日 11:38 来源:一财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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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环保“领跑者”制度以企业自愿为前提,通过表彰先进、政策鼓励、提升标准,推动环境管理模式从“底线约束”向“底线约束”与“先进带动”并重转变。同时,将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给予环保“领跑者”名誉奖励和适当政策支持。

  7月1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以激发市场主体节能减排内生动力,促进环境绩效持续改善,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四部委表示,建立环保“领跑者”制度,以企业自愿为前提,通过表彰先进、政策鼓励、提升标准,推动环境管理模式从“底线约束”向“底线约束”与“先进带动”并重转变。四部委负责制定环保“领跑者”指标,发布环保“领跑者”名单,树立先进典型,并对环保“领跑者”给予适当政策激励,引导全社会向环保“领跑者”学习,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根据方案,环保“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环境保护和治理环境污染取得最高成绩和效果即环境绩效最高的产品,必须满足四个基本要求。

  主要包括产品环保水平须达到《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标准,且为同类型可比产品中环境绩效领先的产品;推行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注重产品环境友好设计,采用高效的清洁生产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全生命周期污染排放较低;产品为量产的定型产品,性能优良,达到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近一年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该品牌产品无不合格;生产企业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的独立法人,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的供应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承诺“领跑者”产品在主流销售渠道正常供货。

  四部委解释,这些标准要求必须综合考虑产品本身的环境影响、市场规模、环保潜力、技术发展趋势等情况,面向大气、水体、固体废弃物及噪声污染源头削减,选择使用量大、减排潜力大、相关产品及环境标准完善、环境友好替代技术成熟的产品实施环保“领跑者”制度,并逐步扩展到其他产品。

  根据方案,环保“领跑者”遴选和发布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每年遴选和发布一次。并且四部委确定,将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给予环保“领跑者”名誉奖励和适当政策支持,鼓励环保“领跑者”的技术研发、宣传和推广,为环保“领跑者”创造更好的市场空间。

  “领跑者”的其它福利还包括“领跑者”的产品名录及环保“领跑者”名单将通过公开发文、政府网站以及通过利用电视、网络、图书、期刊和报纸等大众传媒,召开新闻发布会、表彰会、推介会等形式面向全社会的宣传等等。

  四部委同时表示,将建立环保“领跑者”指标的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高环保“领跑者”指标要求。同时,对环保“领跑者”称号实行动态化更新管理,开展跟踪调查,对出现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违法排污等不符合环保“领跑者”条件的将撤销称号,并予以曝光。

【编辑:吕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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