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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工作人员炒股非法获利数百万元

2015年08月31日 08:48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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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财经》杂志社记者王晓璐涉嫌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

  ■证监会工作人员刘书帆涉嫌内幕交易、伪造公文印章、受贿

  ■中信证券4名高管涉嫌内幕交易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备受关注的中信证券、《财经》杂志社、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员被公安机关要求协助调查一事又有最新进展。《财经》杂志社记者王晓璐因涉嫌伙同他人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刘书帆因涉嫌内幕交易、伪造公文印章、受贿等犯罪,于8月30日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介绍,《财经》杂志社记者王晓璐供述了其伙同他人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的事实;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刘书帆供述了其实施内幕交易、伪造公文印章、受贿等犯罪事实。王晓璐、刘书帆二人均向社会公众和广大股民表达了深刻的悔意和歉意。

  证监会工作人员刘书帆

  受贿数百万

  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刘书帆在接受调查时供述,2014年下半年,他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某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事项顺利通过证监部门发审会,并帮助该公司股票价格维持稳定并增长。为此,该上市公司负责人吴某向其行贿数百万元。刘书帆利用该公司定向增发的消息,向朋友李某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通过亲友的股票账户购买该公司股票,总共获利300余万元,刘书帆分得其中100余万元。随后,刘书帆还多次向吴某打听得知更多内幕消息,持续买入股票,非法获利数百万元。2014年底,他看到另一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配股后巨幅下跌,经向该公司一高管打探该公司股票具有上涨空间后,买入该公司股票,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另据刘书帆交代,他还在网上找人制作假的证监会保卫处公章、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章、西城区民政局公章和假身份名字“刘益超”的印章,用于制作虚假离婚判决书、给其情人在上海买房时作审税证明等。

  刘书帆对自己的涉嫌犯罪行为表示了深刻的忏悔。 下转02版

【编辑:刘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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