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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7家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2015年10月10日 10:13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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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证监会通报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技术专项检查情况,7家金融机构被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另外,期货业协会将对存在违规问题的1家期货公司风险子公司,采取自律惩戒措施。

  按照年初既定工作计划,今年8月中旬,证监会组织部分派出机构对25家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含相关子公司)的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及运行安全等事项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

  证监会表示,检查发现,部分机构落实《关于加强证券公司信息系统外部接入管理的通知》、《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不认真、不深入,存在前期自查中漏报涉嫌配资账户,或者部分产品下设子单元违规进行证券交易等问题,严重违反证监会“了解你的客户”等监管规定。

  对此,证监会决定,拟对3家证券公司暂停新开证券账户1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对1家基金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备案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对1家基金公司、2家基金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备案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另外,对存在违规问题的1家期货公司风险子公司,期货业协会将采取自律惩戒措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要认真落实证监会的监管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存在的违规问题、不规范问题,要继续全面深入查找原因,认真自查整改。

  证监会指出,从检查结果看,目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系统总体安全、运行稳定。但检查也发现,各机构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及数据管理存在一些风险隐患,且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一般性合规问题。

  证监会要求,全行业要保持高度警觉,采取行之有效措施,提高风险控制、合规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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