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三一集团关联公司“逼和”奥巴马具有标本意义

2015年11月10日 13:1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 

  ◎张敬伟

  因收购美国海军基地附近风电项目而引发的三一集团关联公司诉奥巴马案,以“逼和”画上句号,这一事件具有标本意义。

  美国东部时间11月4日,三一集团在美关联企业罗尔斯公司宣布,与美国政府正式就罗尔斯公司收购位于俄勒冈州4个美国风电项目的法律纠纷达成全面和解。

  三一集团和美国政府的和解来之不易。这不是谈判桌上谈来的和解,也非屈身妥协的和解,而是运用法律手段和美国总统及政府直面博弈的和解,堪称“逼和”。

  此举意义非常,三一集团给有意或已经在美投资的中国企业提供了令美国政府尊重的维权范本。运用法律武器,而非政治和舆论手段,中国企业破解了美国政府对中国资本的偏见魔咒。

  中国从资本输入国变成投资进取国,中国资本走出国门的道路艰辛而坎坷,尤其是在西方世界的“领头大哥”美国那里。无论中海油还是联想,抑或是三一集团和华为,中国资本不管是国有出身还是民营基因,美国总是有些不情愿地予以排斥。而且其阻滞中国资本和产能项目的理由,最终是违反国家安全。资本项目一旦沾上了不寻常的政治要素,来自国会山、白宫、舆论场和相关产业的反华声音就会无限放大,从而使中国资本在美投资变成了一个个无奈的失败案例。

  三一集团本来也可能是这些失败案例中的寻常一个。2012年,美国总统奥巴马以危害美国国家安全为理由,否决了三一集团美国关联企业罗尔斯公司在美投资的风电项目。罗尔斯公司随即对奥巴马提起诉讼,认为白宫的决定违宪,应该对三一集团在美关联企业的收购项目重新审查。

  此案一拖就是3年,国际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尤其是中国已经形成了“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这一战略在东南亚、欧洲得到正面响应。

  那些追随美国的西方国家,也逐渐改变对中国资本的态度。譬如澳大利亚,在铁矿并购案上亦曾以国家安全为理由逼退中国资本。但中国资本进入澳大利亚的步伐还在加速,澳洲铁矿巨头必和必拓与中海油也有合作项目。中澳两国更是完成了自贸协定的谈判,中澳FTA成为水平较高的双边自贸协定。

  美国大西洋对岸的亲密盟友英国,不仅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上率先支持中国,而且对于中国资本和产能项目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兴趣。英国要做西方世界对华最开放的伙伴。两国在核电技术、高铁项目还有金融合作上进展顺利。美国在东南亚的盟友新加坡,也希望参与到中国的海上丝绸之路项目中,共享中国“一带一路”的成果。

  中美第22轮双边投资协定谈判(BIT)刚刚在青岛结束。谈判进入冲刺阶段,各自的负面清单也已列出。虽然博弈还在继续,但关涉国家安全审查的障碍依然存在。在此形势下,即使中美BIT谈判结束,两国达成高水平的双边投资协定,但国家安全审查依然是制约中国资本进入美国的最大障碍。更重要的是,美国对华企业设置的高门槛,不仅针对国有企业,华为和小米等一些民营企业也在其中。

  总之,中国资本进入美国的坎坷之路,也许会因为BIT而顺畅一些,但不会通行无阻。尤其是凌驾在投资项目之上的国家安全审查,将成为美国过滤中国资本的意识形态屏障。

  三一集团“逼和”奥巴马的意义恰在于此。其关联企业罗尔斯公司对于美国的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相当了解,洞悉如何用美国人惯用的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罗尔斯公司的不依不饶,终于让奥巴马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感到理亏和难堪。三一集团借力打力,通过“二传手”“逼和”奥巴马,以美制美的维权策略相当成功,也实属不易。

  三一集团“逼和”奥巴马是善用美国法律的结果,当然美国政府的法治素养也让人印象深刻。中国资本走出去,只有用好、用足当地法律制度,才能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一点也值得所有有意“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学习和借鉴。

  (作者为察哈尔学会研究员)

【编辑:张明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